以他人之道,还治他人之身是一个汉语词语,就是用别人的方法对待那个人自己。
宋朱子《中庸集注》第十三章:“所以君子之治人还,即以其人之道,还治人之身。”
朱子(1130年10月18日)-1200年4月23日),字元晦涩,又字仲晦,号晦庵,晚称晦翁,死文,世称朱文公。出生于徽州府婺源县(今江西省婺源县),出生于南剑州尤溪县(今福建省尤溪县)。宋代著名的理学家、教育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、诗人、闽流派代表、儒家成年人、世尊称朱子。
朱是唯一一个享受孔庙的非孔子弟子。他位于大成殿十二哲学家中,受儒家崇拜。朱是“二程”(程浩、程毅)三传徒弟李东的学生,与二程合称为“程朱学派”。朱的理学思想对元、明、清有很大的影响。他已成为三朝的官方哲学,是中国教育史上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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